药品名 | 氧 | 通用名称 | 氧 |
医保 | 非 | 贮藏 | 置耐压钢瓶内,在36℃以下保存。 |
包装 | - | 有效期 | 12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 |
长期使用浓度以30-40%(V/V)为限,应急时可吸入纯氧,或遵医嘱。
贮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应注意吸气内水蒸汽的饱和度;注意使用高压瓶装氧呼吸时,应配备专用合格的减压装置;开阀门应缓慢;如有漏气,应及时关闭阀门;使用者不能私自拆卸附件修理;与氧接触的物品不能沾有油污;远离火源及周围空气浓度不要>25%;运输和装卸钢瓶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参见详细说明
尚不明确。
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
参见详细说明
参见详细说明
-
常压下,吸入40%以上氧时,可能发生氧中毒,长期吸入可发生眼损害甚至失明。
处方药
非
-
参见详细说明
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11022572。
北京雷特新技术实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