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山东健康(新肤螨灵软膏) | 通用名称 | 新肤螨灵软膏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玻璃瓶,每瓶装20克,每盒装一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 |
外用,涂擦患处,一天2次;用前先用温水将面部洗净。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6.本品含甲硝唑。7.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8.用药部位如出现灼热,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少数患者用药时出现轻度潮红、灼热感,属治疗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使用;严重者可请医生处置。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面部湿疹或过敏性皮炎者禁用。
杀螨止痒。用于治疗痤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玻璃瓶,每瓶装20克,每盒装一瓶
OTC甲类
非
国产
软膏剂
大风子、百部、蛇床子、仙鹤草、白芷、甲硝唑。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醇、十八醇、液体石蜡、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香精。
国家药品标准WS-11484(ZD-1484)-2002
国药准字Z20027830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