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沙菲(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 | 通用名称 | 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 |
医保 | - | 贮藏 | - |
包装 | 药用聚氯乙烯铝箔,2.0mg。 | 有效期 | - |
性状 | - |
舌下含服。每次0.2~0.8mg。每隔6~8小时一次。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一定依赖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颅脑损伤及呼吸抑制病人慎用。
1.类似吗啡。常见有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等。 2.在使用其他阿片类药物的基础上使用可能有戒断症状。
轻微疼痛或疼痛原因不明者不宜应用。
1.本品适用于各种术后疼痛﹑癌性疼痛﹑烧伤后痛﹑肢体痛﹑心绞痛等。作用持续时间6~8小时。 2.本品也可作为戒瘾的维持治疗。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有协同作用。
1.该品为部分μ受体激动药,属激动--拮抗药。 2.镇痛作用强于哌替啶、吗啡。与μ受体亲合力强,故可置换出结合于μ受体的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从而产生拮抗作用。其起效慢,持续时间长。对呼吸有抑制作用,但临床未见严重呼吸抑制发生。也能减慢心率、使血压轻度下降,对心排血量无明显影响,药物依赖性近似吗啡。可通过胎盘和血-脑脊液屏障。 3.对大鼠的慢性毒性研究表明,该品对重要器官未发现明显的毒性作用,无致突变作用和生殖毒性。
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老弱病人慎用。
药用聚氯乙烯铝箔,2.0mg。
过量引起呼吸抑制,用纳洛酮常不易拮抗,多沙普仑可能有效。
国产
片剂
1.该品(舌下含片)主要经颊部黏膜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6%,消除T1/2为1.2~7.2小时不等。血药浓度与镇痛效果无明显相关性。该品在肝脏部分代谢为N-脱烷基丁丙诺啡(N-dealkylbuprenorphine)及共轭化合物。大部分(2/3)经粪便以原形排泄,有迹象表明其中部分进入肠肝循环。经尿液排出的原形物较少,主要为代谢产物。 2.口服有显著的首过效应。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丁丙诺啡。
国药准字H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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