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凯络(卡维地洛胶囊) | 通用名称 | 卡维地洛胶囊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铝塑,10mg×12粒/盒。 | 有效期 | 48个月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1.口服: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 2.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次10mg(1粒),一日1次,两日后可增至一次10mg(1粒),一日2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一次20mg(2粒),一日2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粒)。
1.本品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并诱发低血糖,故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 2.突然站立时,如出现头晕或晕厥等低血压症状,应保持坐姿或卧姿,并咨询医生. 3.如出现头晕或疲劳,应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性工作. 4.没有医生同意,不要随意调整用药方案或停药. 5.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用本品时,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密切观察症状. 6.嗜铬细胞瘤患者服用本品时通常与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 7.有个人或家庭性牛皮癣病史者慎用本品. 8.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慎用本品.
1.神经精神系统:偶有轻度头晕﹑头痛和疲乏,易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个别病例可出现情绪抑郁和失眠。 2.心血管系统:首次用药后,偶有体位性低血压,表现为头晕﹑眼前发黑﹑一过性晕厥;偶有心跳减慢﹑四肢发冷﹑心绞痛及房室传导阻滞;有时可使心衰病情加重。 3.消化系统: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痛﹑腹泻﹑便秘﹑呕吐。 4.呼吸系统: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发生呼吸困难或哮喘样发作,偶可引起百日咳样喘息﹑鼻塞及口腔黏膜干燥。 5.其他: (1)有时可使间歇跛行﹑雷诺氏病病情加重。 (2)偶有皮肤反应(红痒﹑荨麻疹﹑扁平苔癣反应)和肝功异常,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 (3)个别病例出现视觉障碍﹑眼部刺激﹑排尿困难﹑阳痿﹑流感样症状﹑四肢疼痛和感觉异常。
1.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 2.过敏性鼻炎﹑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3.心动过缓﹑窦房结综合征﹑窦房阻滞﹑Ⅱ°~Ⅲ°房室传导阻滞患者。 4.休克﹑心肌梗死伴并发症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7.手术前48小时内。 8.对本品过敏者。
本品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卡维地洛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兼有α1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作用,无内在拟交感活性。 2.本品阻滞突触后膜α1受体,从而扩张血管、降低外周血管阻力,阻滞β受体,抑制肾脏分泌肾素,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产生降压作用。3.卡维地洛降压迅速,可长时间维持降压作用。对左室射血分数、心功能、肾功能、肾血流灌注、外周血流量、血浆电解质和血脂水平没有影响,不影响心率或使其稍微减慢,极少产生水钠潴留。
铝塑,10mg×12粒/盒。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胶囊剂
1.卡维地洛口服后易于吸收,绝对生物利用度(F)约为25%~35%,有明显的首过效应,消除相半衰期(t1/2β)约为7~10小时。与食物一起服用时,其吸收减慢,但对生物利用度没有明显影响,且可减少引起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性。 2.卡维地洛为碱性亲脂化合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大于98%。其稳态分布容积大约为1.5L,血浆清除率为 500~700ml/min。卡维地洛代谢完全,其代谢产物先经胆汁再通过粪便排出,不到2%以原形随尿液排出。 3.8名健康受试者单次服用本品30mg,进行测定,血药浓度峰(Cmax)为89.89ng/ml,消除相半衰期(t1/2 β)为2.01小时,曲线下面积(AUC)为233.1(ng·h)/ml。
本品主要成分卡维地洛.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200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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