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食积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食积口服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处。 |
包装 | 10ml*30支 | 有效期 | 18个月 |
性状 | -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消积化食。用于食积停滞所致的偏食、厌食。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ml*30支
OTC甲类
非
国产
合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白术(麸炒),鸡内金(砂烫),山楂,甘草,蚕蛹.
国药准字Z20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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