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通用名称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装 | 50g、: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1瓶/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病、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慢性功能性便秘。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乳果糖在结肠中被消化道菌丛转化成有机酸,导致肠道内pH值下降,并通过保留水分,增加粪便体积。上述作用刺激结肠蠕动,保持大便通畅,缓解便秘,同时恢复结肠的生理节律。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定血清蛋白。
50g、: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1瓶/盒
1.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泻,腹泻严重时应减少剂量,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2.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口服溶液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4882009
国药准字H2009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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