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
包装 | 10ml*6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方由7味药组成。主治外邪犯肺或痰热闭肺引起的咳嗽,感冒,喘证。 2.麻黄味辛性温,入肺而走皮毛,功擅宣肺平喘,发汗散邪; 3.金银花味甘性寒,入肺而长于清热解毒,宣散风热,二药寒温并用,相得益彰,祛邪而不伤津,清热而不留邪,故共为君药; 4.杏仁苦温,止咳平喘,瓜蒌甘寒,润肺化痰,共助麻黄平喘止咳之功; 5.石膏甘寒,清热泻火,板蓝根苦寒,清热解毒,共增银花清热解毒之力;四药共为臣药; 6.甘草伍石膏甘寒而生津,并能调和诸药,为使药; 7.诸药相合,共达宣肺平喘,疏风散邪,清热解毒,祛痰止咳之功。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0ml*6支
尚不明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合剂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本品板蓝根,甘草,瓜蒌,金银花,苦杏仁,麻黄,石膏,麻黄碱,苯甲酸钠。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B-0689-91
国药准字Z201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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