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白云山咳特灵颗粒 | 通用名称 | 咳特灵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0g*8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白云山
口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g*8袋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处方药
非
国产
颗粒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国药准字Z2002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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