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双龙驱风油 | 通用名称 | 双龙驱风油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保存。 |
包装 | 5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双龙
外用擦抹于患处。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皮肤过敏现象。
1.禁止内服;皮肤破损处禁用。 2.孕妇及婴儿禁用。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舒筋活络,驱风止痛。用于关节肌肉疼痛,跌打损伤,蚊叮虫咬。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ml
OTC甲类
非
国产
外用液体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松节油10%、桉油15%、樟脑7%、薄荷脑20%、水扬酸甲脂20%、熏衣草8%,白油加至100%。
国药准字H2005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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