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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糖浆

布洛芬糖浆(60ml)

参考价 ¥暂无报价
药品名 布洛芬糖浆 通用名称 布洛芬糖浆
医保 乙类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60ml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用法用量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4毫升,若发热或头痛不缓解,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5毫升,若发热或头痛不缓解,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8毫升,若发热或头痛不缓解,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0毫升,若发热或头痛不缓解,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之作用。

儿童用药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包装

60ml

药物过量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它支持方法。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糖浆剂

药代动力学

1.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 2.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 3.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00mg时,血药浓度为22ug/ml~27ug/ml,用量400mg时为23 ug/ml~45ug/ml,用量600mg时为43 ug/ml~57ug/ml。 4.一次给药后T12一般为1.82小时。 5.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成份

布洛芬。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498

企业名称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