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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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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医保 乙类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100ml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包装

100ml

药物过量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口服溶液剂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 2.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 3.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 4.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5.其血浆半衰期为1~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 6.能通过乳汁分泌。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执行标准

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四册WS-10001-(HD-0321)-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620

企业名称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