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复方消化酶胶囊(Ⅱ) | 通用名称 | 复方消化酶胶囊(Ⅱ)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10粒 | 有效期 | 18个月 |
性状 | - |
口服。一次1粒,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本品宜用水整粒吞服,如吞咽困难,亦可打开胶囊,将小丸与水或流质同服,切忌嚼碎后服用。对于儿童,可打开胶囊,将小丸撒在少量液体上或者软食物上,不咀嚼吞下。
1.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本品在酸性条件下易破坏,故服用时切勿嚼碎。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轻度腹泻和轻度AST升高,可自行恢复。
急性胰腺炎早期和对猪蛋白制品过敏者禁用。
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1.铝制剂可能影响本品疗效,故不宜合用。2.本品不宜与酸性药物同服。3.本品与阿卡波糖或米格列醇合用时,后两者疗效降低。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由胃蛋白酶、胰蛋白酶、胰淀粉酶和胰脂肪酶组成。胃蛋白酶能将蛋白质水解为蛋白胨,胰蛋白酶则可进一步将蛋白胨水解为短肽类等。胰淀粉酶和胰脂肪酶则具有消化淀粉和脂肪的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粒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胶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颗含胃蛋白酶不得少于144单位、胰蛋白酶不得少于480单位、胰淀粉酶不得少于5700单位、胰脂肪酶不得少于3000单位。辅料为:
国药准字H20051951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