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以岭连花清瘟胶囊 | 通用名称 | 连花清瘟胶囊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闭。 |
包装 | 0.35g*48粒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
以岭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 (1)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 (2)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 (3)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 (4)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 2.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 3.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0.35g*48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乙类
中国/石家庄
胶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国家药品标准 YBZ03752004-2009Z
国药准字Z2004006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