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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肺热清颗粒

小儿肺热清颗粒(4g*10袋)

参考价 ¥78.00起
药品名 小儿肺热清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清颗粒
医保 贮藏 密封。
包装 4g*10袋 有效期 18个月
性状 -

用法用量

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4g,三岁以上至七岁一次6g,七岁以上至十二岁一次8g,十二岁以上至十四岁一次12g,一日3次。疗程为5天。

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用于改善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出现的痰热咳嗽症状,需要时可根据病情配合其他的常规治疗。

不良反应

个别患儿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反应,偶见患儿出现口唇发干。

禁忌

尚不明确。

适应症

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肺热咳嗽,咳痰、痰多色黄,小便黄,大便干,舌红,苔黄或腻,脉滑数等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 1.本品对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小鼠和肺炎链球菌感染小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2.对氨水引起的小鼠咳嗽及由枸橼酸引发的豚鼠咳嗽具有一定的镇咳作用; 3.能增加大鼠毛细玻璃管法的排痰量和小鼠酚红的排泄量; 4.对乙酰胆碱和组织胺混合喷雾引起的哮喘有一定的平喘作用; 5.可抑制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肿胀和蛋清引起的大鼠足肿胀; 6.可抑制腹腔注射细菌内毒素引起的大鼠发热。

包装

4g*10袋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颗粒剂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份

麻黄(蜜炙)、石膏、苦杏仁(炒)、桑白皮(蜜炙)、葶苈子(炒)、当归、丹参、地龙、僵蚕(炒)、甘草。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13001

企业名称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