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上海衡山(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通用名称 |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0.15g*30粒 | 有效期 | 暂定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1.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8岁以下小儿禁用。
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0.15g*30粒
大剂量可致抽搐。
OTC甲类
甲类
国产
胶囊剂
1.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F)约为50%,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1~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15%±3%,有效血浓度为100ng/ml。 2.在体内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Vd)为1.1~1.9L/kg,且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药物浓度为血浓度的1/30~1/20。 3.30%经肝脏代谢,其代谢产物有N-氧化物、S-氧化物和去甲基代谢物,50%以原形自肾随尿排出。 4.半衰期(t1/2)为2~3小时,与西咪替丁相似,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相应延长。 5.本品可经胎盘转运,乳汁内药物浓度高于血浆。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4102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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